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价格管理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三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搞好价格公共服务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努力为基层、为企业、为社会、为群众搞好价格服务。
二、目标任务
开展价格公共服务的总体目标是:以“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价格诚信工作和12358价格维权服务为基础,从现在起,利用三年时间,重点深入到农户、社区、医院、商场、学校、企业、景区等领域,积极开展价格服务,有效实施价格监管,努力构建起矛盾疏导、政策指导、信息引导三位一体的价格服务机制;有效增强生产、经营者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运用价格手段进行市场竞争的能力,实现价格监管、经营者价格自律和价格社会监督三者有机结合,维护好生产者、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其社会知晓度;积极开展价格业务指导,提高企业的价格管理水平;认真组织价格执法检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及时办理价格举报案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注重开拓创新,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三、具体内容
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应当着重提供以下六项服务:一是提供维权服务,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投诉权。二是提供自律服务,帮助经营者增强价格诚信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价格行为。三是提供政策服务,出台多予少取、增收减负的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归并、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四是提供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和企业规避市场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五是提供协调服务,化解上下游企业之间、产供销各环节之间的价格矛盾。六是提供综合服务,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在成本调查、价格评审、价格认证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平竞争。“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中都要求建立和完善价费公示和明码标价长效机制,不断更新公示手段、扩大公示覆盖面,确保公示内容更新及时、标准准确、项目全面,以提高政策透明度,增强群众自我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具体工作要求:
(一)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
1、建立与农户的沟通联系制度。了解农村的价费秩序,摸清农户负担。
2、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完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监督站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积极作用;抓好价格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在公示栏维护、价格政策宣传、价格纠纷调解等方面的作用,加大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加强对农民的价格信息服务,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及时为农户提供市场行情和价格监测、农本资料等信息,引导农产品合理流通,服务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4、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积极探索运用价格政策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公用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
1、建立健全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完善社区价格监督机制。建立社区价格监督站,每个监督站根据所辖社区规模聘请一定数量的具备一定的素质,且乐于为社区居民为义务监督员。定期组织社区价格服务监督联络员和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业务培训。
2、开展各种形式的价格宣传活动。通过设置社区价格宣传栏,印发居民缴费指南,发放价格知识问答手册,公布价格网站,开展专题价格知识讲座等多种多样的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价格法规政策、价格信息、价格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3、加强社区价格和收费管理。重点整顿物业服务收费和小区的停车收费秩序。同时加强社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严格执行社区卫生服务的价格政策。
4、建立健全社区价格监督工作联系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社区居民、举办培训班、及时了解和收集社区居民意见,使价格决策更能体现社情民意;通过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设立投诉举报箱,畅通社区价格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发现和化解价格矛盾、调解价格纠纷,切实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
1、建立与医院的联系沟通制度,深入医院了解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指导医院加强内部管理。了解医院在执行价格管理政策中遇到的问题,听取医院对改进和完善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管理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予以解决。
2、搭建平台,完善监督、服务载体。在二级以上医院设价格收费服务监督站(岗),由义务监督员现场服务。通过监督岗和举报热线的纽带作用,实现价格政策、价格监测、价格变动、投诉举报回复“四到户”。
3、宣传价格法律、法规以及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加强医院价格管理人员以及收费人员的价格政策培训教育。
(四)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
1、指导商场做好价格管理工作,帮助商场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物价员进行培训,切实发挥物价员在商场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在大型商场设立12358价格举报联络站,及时解决价格矛盾,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
2、制定科学的标准,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积极开展商业零售业的价格诚信活动,建立并不断充实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档案库。
3、规范商业零售业的打折促销活动,严厉打击利用促销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帮助商场对促销中价格宣传资料等广告行为进行审核把关,提供价格管理意见,促进商场自觉诚信经营,预防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
(五)开展“价格服务进学校”活动
1、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了解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学生、家长对价格服务的需求,指导学校建立内部收费管理制度和物价员制度,及时制止和查处乱收费行为。
2、建立与纠风、教育主管部门定期联合监督行动制度,公布12358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教育收费投诉,化解矛盾;建立教育收费义务监督员制度,向社会和家长公开聘请教育收费义务监督员。
3、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监管力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各种收费行为的监管,纠正“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
(六)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重点放在开发区)活动
1、落实企业的属于市场调节价产品的自主定价权;保障企业对他人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权;保障企业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制定的参与权。
2、建立健全企业物价员工作网络,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对已经设立物价员的企业要保持现有价格管理机构和物价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引导还没有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的企事业单位重视发展物价员,具备条件的可设置专门价格管理机构;指导企业制定内部的定价程序、定价权限制度、价格执行报告制度、明码标价和价格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3、建立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制度,加强工作联系,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每年不少于一次),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及时疏导和化解企业价费矛盾。
4、组织企业创建“价格诚信单位”,多渠道汇集企业价格信用信息,分行业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和明码标价示范单位工作。建立和实施企业价格信用信息记录公布制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5、大力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对涉及企业的现有收费项目进行清理,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执行,凡是越权自立项目的收费、重复收费的要坚决取消。
(七)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
1、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深入景区、旅游定点购物场所了解经营者对价格服务的需求,指导经营者加强内部价格管理,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培训景区的物价监管员,提高景区的自身价格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监督服务网络。在较大规模的景区或景点设立价格举报联络站,公布12358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查处投诉,积极化解价格矛盾。
3、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旅游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
4、提供景区价格信息服务。通过网络、宣传资料等形式,收集并公布当地主要景区价格和相关资料,方便消费者了解、查询景区情况。
(八)开展价格诚信工作
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我省价格诚信工作的意见〉》(赣价检局字[2009]01号)要求建立健全价格诚信建设规章制度,加大“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宣传力度,重视对“价格诚信单位”的监管工作,完善企事业单位物价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
(九)做好12358价格举报维权服务
通过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表达价格利益诉求,帮助群众维护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权益,把价格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以增强社会和谐的基础,实现价格举报工作效能的最大化。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领导,省发改委成立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发改委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省发改委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委属价格管理处室、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价检局,办公室主任由省价检局主要领导担任。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争取将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工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物价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构建价格主管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主管领导分工负责、监督检查机构牵头主办、业务处室和相关职能单位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要将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等内容,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价格公共服务持久、深入、高效开展。
各地要认真研究,把基层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活动的工作重点,确定工作目标,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活动保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方法步骤
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主要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
2009年3月召开全省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全省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尽快成立领导小组,调查基层价格情况和服务需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设区市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上报省发改委价格公共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活动已经开展起来的地区,要按照省发改委要求,重新审视本地区的工作开展情况,改进工作质量,完善工作内容,力争再上新台阶。
(二)总体规范,分步实施
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价格公共服务九项工作,每年重点完成其中几项服务的建设工作。2009年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重点是“价格服务进农户”、“价格服务进企业”、“价格服务进景区”、价格诚信工作、12358价格举报维权服务,具体实施意见详见09年工作计划。今后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重点将在每年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布置。2009年,各设区市、县(市、区)除完成“价格服务进农户、企业、景区”、价格诚信工作、12358价格举报维权服务外,对其他几项工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选择1项开展试点,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经验。省、市、县(市、区)价格部门要建立健全与活动相关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并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定期交流试点经验。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在2009年3月30日前把本年度“价格服务进农户、企业、景区”、 价格诚信工作、12358价格举报维权服务和试点工作方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经验,全面铺开
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争取在2011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各地要对照国家和省的要求,逐项检查落实,严防活动流于形式或一阵风,努力构建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长效保障机制。省发改委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各地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比,适时召开全省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总结表彰大会。2011年后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全面纳入物价系统的日常工作中,持续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是价格部门转变职能的重要体现。对这一工作的开展,国务院领导十分重视,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并指示:“坚持不懈,务求实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以改革创新精神拓展服务领域,将价格服务工作做到企业和群众的身边。
(二)统一标准、检验成效
以“六个有没有”作为检验“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成效的标准。确保价格公共服务取得实效,以真实性取信于民。一看有没有把价格和收费政策宣传好、公示好,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二看有没有把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好、执行好,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三看有没有把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建设好、维护好,健全基层价格公共服务队伍;四看有没有把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价格和收费热点问题处理好、解决好,妥善化解矛盾和纠纷;五看有没有把提供信息帮助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职能履行好、发挥好,助推经济发展;六看有没有把价格诚信建设引导好、规范好,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密切协作,上下联动
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需要集全系统之力,调动各行业和部门的积极性,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公共服务进程中要积极争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要争取宣传部门、大众媒体的支持。进社区要争取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支持;进农户要争取农业、水利等部门和乡镇、村委会的支持;进校园要争取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支持;进医院要争取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的支持;进商场要争取商务部门和商业批发、零售业主的支持;进企业要争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经营者的支持;进景区要争取旅游部门和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的支持。要与完善职能结合起来,价格、收费行为到哪里,价格监管服务就到哪里,确保价格管理职能到位。从2009年起,将把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每年的工作计划,由省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
(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贵在坚持,重在成效。各地要按照国家对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总体方案和九项工作的专项活动方案。要注重抓好试点,积累经验,进而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级要加强对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要坚持形式和内容的统一,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力戒服务内容不实和形式主义;要密切关注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确定和科学调整本地价格公共服务的重点和推进次序,确保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起来。
(五)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尽相同,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不能强求一律。各地要以“价格服务进万家”、价格诚信工作、12358价格举报维权服务为基础,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把握重点,努力在工作的开展进程中注入本地特色,并在价格服务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拓展和丰富活动内涵。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和收费问题作为活动重点,通过价费公示、法律宣传、政策咨询、投诉处理、信息服务等形式,多措并举,努力把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打造成新时期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
(六)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价格公共服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着力抓好的一项主要工作。各地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政策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开办专题栏目、走进直播室等多种宣传渠道和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价格公共服务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工作进展等,要增加宣传频次,加强信息报道、传递和沟通,扩大影响,努力提升价格主管部门的形象,使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价格公共服务成为物价部门“外树形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成为政府支持,群众欢迎,企业赞同、社会反响良好的价格服务品牌。